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残联等10部门《关于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活动的意见》(苏残发〔20*〕4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白内障患者统计、筛选、手术和费用报销的规范化、长效化机制,保证所有白内障患者特别是贫困白内障及时脱盲复明,恢复生活和劳动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全面加强区级医院的眼科建设,让每位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都能及时得到复明手术;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使全区所有积存的和新增的白内障患者都能得到复明手术治疗;将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列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全面建立针对白内障盲人复明手术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标准及主要内容
1.组织领导无障碍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卫生、财政、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协调运作的组织管理机制,创建工作纳入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纲要、区卫生工作“十一五”规划、相关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建立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库。
2.白内障筛查及组织输送无障碍
①发现病员。建立长效、高度负责的随报机制,乡(镇)、社区(村)医生、康复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社区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对辖区贫困白内障患者随发现、随登记、随报告;每年组织开展白内障患者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白内障患者特别是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发生情况和手术需求情况。
②筛查患者。乡镇残联对发现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要通过上报区残联后及时转介到定点医院眼科进一步筛查、确诊。
③输(转)送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乡镇残联要做好转介、跟踪服务,对已确诊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做好救助服务、登记、审核及上报审批工作;按照定点医院确定的手术时间,组织贫困白内障患者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④建档回访。社区(村)医生、康复员或乡镇残联工作人员,要做好术后贫困白内障患者回访服务。回访的重点包括术后效果、本人生活、家庭贫困及改善情况等,并填写《康复服务记录》档案。社区(村)回访率要达到100%,乡镇残联抽查回访率达到50%以上。
3.公共白内障认知无障碍
①区残联、区卫生局要将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的救助政策宣传到社区、家庭。向贫困白内障患者做好“知情服务”工作,让患者本人及家庭三知情:一是知情白内障病症的防治知识;二是知情政府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的有关政策、救助减免等规定;三是知情贫困白内障患者应到何时何处报名、筛查、手术,怎样办理免费、优惠复明手术申请手续,切实让贫困白内障患者受益。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现“白内障无障碍”的重要意义。
②加强协作,普及知识。区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发挥优势,积极开展白内障防治知识和贫困白内障复明政策宣传;卫生部门将白内障复明列入三下乡、“全民保健计划”、“爱眼日”、“防盲治盲知识普及”等工作中;残联组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贫困白内障手术受益者的宣传报道,利用每年的“助残日”、“爱眼日”、“盲人节”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爱眼护眼意识。
(未完,全文共4863字,当前显示13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