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上级部门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行为,夯实矿山安全工作基础,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根据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年度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根据《浙江省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突出抓好隐患治理落实整改工作,强化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加强源头治本,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夯实基础,提高保障能力。有效杜绝重特大事故和遏制事故发生,推动我市矿山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继续开展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地下矿山以:
1、有无两个独立,直达地面,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机械通风;
2、以竖井和提升系统;
3、井下供电变压器中信点接地为重点。露天矿山。
1、以分台阶开采;
2、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
3、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工作为重点。各矿山企业要认真研究制定本矿山企业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的指导思想、目标、重点工作和主要内容、措施及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和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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