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市各级房管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遵法领办[20*]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年度房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标准及重点
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遵府办发[20*]154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的通知》(遵府法[20*]3号)要求及《*市房产管理局20*年度*市房管系统适用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基本标准》的要求,重点对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入卷装订、行政自由裁量,行政许可案卷程序、案卷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对梳理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组织整改提高。
二、组织机构
*市房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另行文对小组成员进行调整)领导全市房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分设四个指导检查小组,分别市房管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各指导检查小组成员及指导检查单位如下:
第一组由副局长徐江同志带队,成员由产权处、市场处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仁怀市房管局、赤水市建设局、习水县建设局和桐梓县建设局;
第二组由副局长李晓东同志带队,成员由经营科、直属分局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绥阳县房管局、正安县建设局和道真县房管局;
第三组由副局长谭华同志带队,成员由拆迁处、市场处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湄潭县建设局、凤冈县房管局、余庆县房管局和务川县建设局;
第四组由纪检组长张家美同志带队,成员为拆迁处、监察室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市房管局各业务部门和*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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