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完善政务公开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20*]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47号)精神,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公共信息和各类事项,除涉密外,原则上都要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政务公开主要事项
1、上级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与经济、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有关的政策性文件;
2.开发区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资源规划以及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及其执行情况;
3、开发区投资预算、重大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以及专项经费的执行、使用和管理情况;
4、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情况;
5、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及人口、资源、环境等领域的重要统计分析资料;
6、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
7、年度工作目标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8、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9、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开发区的债权债务情况;
10、开发公司、物业公司运行情况;
11、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12、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或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预警、发生及处置情况、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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