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善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价格执法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和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市价格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价格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实施《价格法》界定价格行政执法范围,明确价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将我局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树立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廉洁勤政的干部形象、优质高效的,形成以人为本、责任落实、协调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为构建“和谐*”、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的价格执法支撑。
(二)基本目标
以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总的目标,根据区政府“三定”方案确定的本局行政管理职能,结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具体规定,建立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科室及执法人员的执法任体系,明确责任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完善各项管理监督和奖惩办法,确保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实施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范围
本局的价格管理科、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
(二)实施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和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重大举措。要从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真正领会和掌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涵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局长全面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落实工作,分管副局长负责日常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落实工作。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指导、部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各科室(所、中心)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所、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3.健全工作网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执法依据梳理、行政职能划分、执法责任制分解等涉及不同科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各自身专业职能为基础负责本科室的实施,同时与其他科室搞好配合、衔接工作。行政职能、职权、职责清晰明确,但并不意味着各科室自行其事,在执法行为过程中需要各科室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既定的工作流程做到环环相扣。
4.完善监督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过程是责任制所确定的职权、职能、职责落实到位的过程,在行政执法行动计划中要在完善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建立起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新闻舆论等有机结合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立体监督网络,做到内外结合、层层监督、查处得力、不枉不纵。
三、法定职能
根据区政府批准的我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我局涉及行政执法的法定职权有:
(一)贯彻实施上级政府及其价格主管科室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价格管理目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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