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央、省、市、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安排,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县交通服务水平。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政府分管领导,成员单位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决策及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做好项目核准、资金安排、征地拆迁等服务性工作。各有关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与组织协调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主体
列入省级以上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在乡镇(场)作为业主单位,列入市单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主管单位为业主。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及工程竣工决算等工作。
(三)严格计划管理
市级单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乡镇编报;通往重点水库、堤坝公路建设项目由主管单位进行编报,县交通局具体负责核实汇总,并报县政府及省、市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计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凡未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内的项目将不予以安排相关补助资金。
(四)强化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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