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要围绕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预防调处矛盾纠纷和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实效,夯实基层基础。为此,全局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实处,落实到人。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拓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渠道,狠抓信息畅通,把定期排查调处与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在坚持周排查和半月排查等日常性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与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调解。要高度重视矛盾的排查调解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同时注重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上下联动、各方联动的齐抓共管局面,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力量,积极配合,统一指挥,明确责任,分工有序,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制订妥善应急方案,研究处置办法,落实人员队伍,提高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严防事态扩大化,减小负面影响,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完善稳定预警机制。要认真贯彻《*县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加强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预测,着力完善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时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健全信访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要妥善处理,坚持从源头上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认真贯彻县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领导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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