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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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法深化整治工作。巩固第一阶段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反弹现象发生。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力度,拓宽整治范围,严格整治标准,规范开采秩序,提高矿山整体水平,实现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市、区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继续领导第二阶段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经委、国土房管、公安、工商、监察、环保和劳动部门,牵头单位为经委。
三、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第二阶段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20*年2-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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