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鉴定工作方案
一、排查鉴定范围和时间要求
本次排查鉴定范围为全县各乡镇、各开发园区。排查重点是城镇、村民居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公路、旅游景区(点)、重要工程设施等的地质灾害隐患,工程、居民住宅切坡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隐患。排查鉴定工作于2009年5月12日前结束。
二、排查鉴定工作主要内容
排查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隐患的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现状、成因、威胁情况,已经造成的危害情况,破坏迹象等。排查工作的技术要求参照国土资源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和《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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