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全面清理、重点治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纠正和治理劳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使用行为,确保劳动保障专项资金在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治理范围
对20*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包括:(1)就业补助资金;(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4)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贴资金;(5)离休干部公费医疗费;(6)列入预算的经费类专项资金;(7)财政部门拨付的其他专项资金(包括上级补助和本级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8)按规定渠道收取的具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的各项资金;(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1)失业保险金;(12)医疗保险金。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列入重点治理项目。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且连续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清理范围可以向前延伸。
三、治理重点
1、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查资金的流向、用途等各个环节;
2、20*年以来,由各专项资金安排的开工、在建、完工项目,按定额标准核查资金预算、决算、验收和效益情况;
3、其他检查和审计中已经发现的截留、挪用、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的纠正情况以及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4、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章、制度、政策情况,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四、方法步骤
(未完,全文共2600字,当前显示7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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