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安全生产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治理和纠正“三违”现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建设,切实解决水利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预防和控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治理内容
(一)综合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
2、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
3、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防范措施,影响度汛安全的;
4、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5、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6、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1、各地区、各单位需要重点治理的有关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治理
1、水利工程运行专项治理。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各项措施,执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2、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综合整治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为项目安全监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施工人员安全操作和劳动保护,有效治理和纠正“三违”现象。水利工程建设支撑体系的搭设以及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土方支护、模板、脚手架等安全防范措施要符合规范要求。
3、农村水电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水电安全生产监察与管理体系,实行水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加强水电运行设备的检测评估及维护保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和监察员资格证制度,制定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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