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制三化”规范管理方案
一、推行农村“一制三化”规范管理办法的目的要求
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巩固和加强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维护农村稳定发展的大局,县委决定进一步抓好“一制三化”规范管理办法的推行工作,为规范党支部领导下的的村务运作体系,全面推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
推行“一制三化”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立足于两委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及村级干部工作水平的提高,重点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总揽全局的能力不强,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不高,处理新形势下农村矛盾办法不多等问题。力争通过深入推行“一制三化”,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和改善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基层组织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实现全县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一制三化”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
“一制三化”的基本内涵是:健全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实现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主要内容是:
(一)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成以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组织为依托,团支部为助手,妇女、民兵、计生等组织共同配合,教育、引导、团结、组织农民发展经济、走共同致富的道路的村级配套组织体系。
l、核心领导机制。农村党支部是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责任人,是本村的“一把手”。党支部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计生办等村级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支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行使民主权利。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接受镇处党委、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处)人民政府的指导,依法履行职责。
2、制度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村级党务、村务的决策、管理、监督等项制度,用制度约束各村级组织在村务活动中的行为,规范村务工作秩序。党支部工作中,建立支委会工作、党员大会、两委联席会、讨论审议村委会提交的重大事项等制度,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中,建立村委会工作、重大事项向党支部请示报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等项制度,推进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中,建立村务公开、民主议政日、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民主理财等项制度,推进民主监督程序化。
3、教育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干部“依法行政、民主管理、善谋发展、驾驭全局”四大本领,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党支部负责对本村干部、党员的管理。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人兼,“两委”其他成员交叉任职。严把选人用人关,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妇女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结构。
4、考核评议机制。一是镇处党委根据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承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二是根据镇处安排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对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评价。三是村党支部根据干部目标责任制,对其他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同村干部的工作和报酬挂钩。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由镇处党委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年度工作实绩平庸、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或按照程序进行调查。
(二)支部工作规范化
主要是健全完善四项制度:
1、支委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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