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有利于城市规划统一实施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和整体环境的标准,全面推进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通过建设改造,将城中村改造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文化进步,服务优良,群众富裕,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社区,将县城建设成为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目标任务
市下达我县2009年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为。县城建设2009年安排9个项目,拆迁面积1.6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8.02万平方米,完成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各类管网长度18280米,道路长度2800米,完成投资1.28亿元;城中村改造安排项目5个,完成拆迁10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完成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8亿元。通过建设改造,达到居住区公共设施基本完善,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规划先行原则。修编县城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中村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控制性详规要站在建设现代服务强县的高度,以优化人居环境为导向,不片面追求高开发强度。城中村改造模式、改造范围、功能定位、开发强度都要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宗旨。
(二)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原则。政府主导,即:城中村改造必须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有序、有计划地进行;市场化运作,即:鼓励城中村所在原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进行城中村改造;同时,通过竞标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投资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原则上不直接投资进行商业开发。
(三)三方共赢原则。即。群众得实惠,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市出形象,得到一个好的人居环境;开发商得发展,获取经济效益。
(四)循序渐进原则。坚持先易后难,一次规划,分步推进,成熟一块,改造一块。对符合城区总体规划要求、环境急需整治、城中村中群众积极性高、资金落实到位、改造方案可行及其他有关条件具备的,优先安排改造。
(五)因地制宜原则。在改造模式上,采取引进开发商改造、村组自主改造、户户联合开发改造等方式,条件成熟的,也可由城关镇政府会同县直部门统一拆迁改造。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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