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水毁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农村公路水毁灾害和安全保通工作,根据《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州交通局《××州农村公路灾害和安全保通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是在××县境内农村公路水毁等造成的公路灾害应急处置,均适用于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制定的目的:公路水毁灾害发生后,及时进行处置,防止灾害扩大,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先人后物,减少损失。
第四条成立水毁应急处置指挥部,一旦灾情发生,立即启动指挥系统,实施统一指挥。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
第五条县交通局指挥协调中心
局指挥协调中心是县乡公路水毁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保证行动紧张有效、有序进行。
(一)总指挥:局长
(二)副总指挥:主管养护工作的副局长
(三)指挥中心成员。局办公室主任、财务股长、运政所长、海事处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路政股股长。
指挥协调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方公路管理段,其段长兼任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地方公路管理段全体人员组成。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
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水毁灾情现场应急行动的具体部署和执行、应急队员的任务分配、应急物资调用。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包括以下成员: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一名,联络员一名,后勤调度员一名,发生重、特大水毁灾害事故或州、县领导要求必须赶赴现场的事件时,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局指挥协调中心办公室组成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灾情事故现场应急行动的指挥。其它灾害事故按灾害事故性质划分启动相应的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第八条应急处理支持保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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