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省级卫生城为目标,以整治市容环境、社区环境、市内交通秩序、市场秩序、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周边环境为重点,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对市民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实现美化、亮化、绿化、净化的目标,切实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整治管理年工作的领导、指挥、督促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管理年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检查。
三、整治任务及责任部门
(一)整治市容环境
1.清除越冬垃圾、陈年垃圾,主次干道垃圾,达到“五净三根清”(路面净、马路牙子净、建筑残土净、渗水井净、卫生箱净;树根清、电线杆根清、墙根清)。(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2.清除城乡结合部(外环路以内)、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巷道、楼院垃圾。(责任部门:市建设局、街道办事处)
3.取消主要街路垃圾箱,垃圾倾倒、清运不落地,彻底解决二次污染问题。(责任部门:市建设局、街道办事处)
4.清理市场外溢。包括占道经营、路边油炸或碳烤及非法屠宰摊点、马路摊床、马路市场等,坚决予以取缔,退路入室入场。(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5.清理不规范牌匾、广告。实行一店一匾,标准统一,位置合理。清理各类野广告、“牛皮癣”现象,实行属地和产权管理,跟踪追查,死看死守,达到彻底根治。(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6.加强对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养护、维修,严格城市道路挖掘的审批和管理。(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7.加强街路两侧亮化、绿化、美化,公共绿地及楼院间绿化、美化建设。(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8.加强对街路两侧亮化工程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9.加强对街路两侧公共绿地、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对于损毁、破坏现象,及时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10.保证街路两侧亮化工程的供电及线路铺设。(责任部门:市农电有限公司)
11.加强物业管理。住宅楼道要达到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杂物,不断加快“黑楼道”亮化进程;保证小区内下水管道畅通,防止污水外溢现象发生;保证小区绿化带的绿化、美化功能,彻底清除小区内私搭乱建现象,物业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责任部门:市建设局、街道办事处)
12.各部门、各单位、商服业户要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包建设、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对人为损毁公共设施及绿化美化等行为,要按规定严厉处罚。(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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