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根据国家、省和长春市的重要指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隐患彻底排查、整治效果显著”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要求,实行“三强化、三形成”,即强化政府职能,切实形成统一领导、分头监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领导职责,切实形成上下一条线,人人一条心,社会安全和谐的浓厚氛围;强化组织协调,切实形成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消防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稳步推进的良性势头。
(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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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经济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市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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