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全市药品安全形势
全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其中。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1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家,全市现有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企业189家。
经过多年依法监管和专项整治,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公众用药安全感不断提升,医药产业积极发展。但是,阻碍和制约医药产业发展、影响公众用药安全的因素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正在显现,突出表现在:个别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药品质量意识较差,不能严格按照gmp、gsp要求组织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个别企业人员素质低下,管理落后,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外来企业送货车辆及药品营销人员因业务随机性较强,给管理带来不便,因而药品质量尚存风险;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没有实质性改变,尤其是药品零售企业仍以夫妻店为主,小企业仍占据产业主导地位,药学技术人才相对缺乏,企业发展后劲不足。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质量,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药品市场安全监管,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提升,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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