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吉林省中小学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指导,依据《吉林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基本精神,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目标,以改变考试分数相加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唯一标准的传统模式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毕业评价机制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招生制度。
二、改革原则
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坚持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校际间均衡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改革措施
(一)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
以《吉林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依据,确定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2、评价工作体系
(未完,全文共1594字,当前显示4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