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统一的原则。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政策措施为保障,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规划》的实施。
(二)坚持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对规划提出的限制开采总量的矿种和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压缩矿山数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坚持合理布局、优化配置、规模生产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采选技术、生产工艺和管理方法,促进矿业结构的优化,提高开采和加工技术水准,开发新产品,提高资源利用率,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四)坚持“禁采区关闭、限采区收缩、开采区聚集”的原则。严格按照“鼓励、限制、禁止”三区划分方案进行布局和结构调整,实现我县矿业布局合理,矿山设置科学,资源开发有序的总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主要目标。
营造良好的地质工作环境,在我县行政区内开展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及商业勘查,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价与监测,鼓励社会投资者开展陶粒页岩、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工作。
2、项目安排。
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及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1)吉林省*县太平山油页岩矿详查
(一)
(2)吉林省*县太平山油页岩矿详查
(二)
(3)吉林省*县太平山油页岩矿详查
(三)
(4)吉林省*县—农安地区油页岩矿详查
(一)
(5)吉林省*县—农安地区油页岩矿详查
(四)
(6)吉林省*县—农安地区油页岩矿详查
(五)
(7)吉林省*县—杨大成子油页岩矿普查
(一)
(8)吉林省*县—杨大成子油页岩矿普查
(二)
(9)吉林省*县—杨大成子油页岩矿普查
(三)
3、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
对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探矿权人是否按照勘查登记的范围、时间、矿种、勘查施工单位进行勘查活动;是否按照提交的勘查设计施工;是否完成了最低勘查资金投入;是否按勘查登记的内容进行勘查,是否存在越界勘查、非法采矿、非法转让探矿权、抢占地盘、擅自滚动勘查开发、边探边采等非法行为。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主要目标。
严格控制矿产开采总量。20*年,石油产量、天然气产量、陶粒页岩产量、砖瓦用粘土产量、建筑用砂产量分别限制在6万吨、1.2亿立方米、1万吨、19.2万吨、12万立方米,矿泉水开发总量要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2、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和开采总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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