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理顺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堵塞管理漏洞的原则。坚持主要村务活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和及时公开制度,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农村“三资”保值增值新途径。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解决群众信访隐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发展,为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围绕当前我市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妥善化解和消除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纠纷和隐患,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
通过“三资”清查,各镇村集体组织要达到:
资金——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资产——帐物相符、产权明晰、使用合理;
资源——底数清、坐落清、权属清。
三、方法步骤
此次清查治理活动,从今年7月20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0日—7月31日)
市农业局作为“三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资”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三资”清查治理的日常工作由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负责。
此次清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从农业、林业、牧业、水利、国土、建设、民政等部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各镇、村,就当前我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整理基本信息资料,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市纪委牵头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镇村对清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一)成立机构。市、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齐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集中时间和力量,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
(二)动员培训。对市、镇、村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明确集体“三资”管理的目的、意义;明确清产核资的具体要求和步骤。即自查申报、组织核对、复查、核定“三资”存量和填报“三资”清查表。
第二阶段:实施工作阶段(8月1日—9月10日)
(一)摸清存量。对全市8个镇的7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摸清底数,清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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