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监督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
(一)组织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成立*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负责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组织协调和情况综合。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政策情况;组织监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汇报,交流沟通信息;协调处理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方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重点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重点向项目单位派驻监察组,及时掌握和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系会议,通报项目进程,推动各项制度的建立与健全,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形成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组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监督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管理“四制”、工程建设“三大控制”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中央扩大内需的投向,符合省、州发展规划,有利于我市壮大支柱产业,发展优势产业;重大项目规划论证、评估机制是否完善。
(二)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项目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程序是否经过审批;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建设管理程序是否经过审批;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项目管理“四制”落实情况
一是项目法人制。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计划、财务、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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