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社会联动应急战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全面提高全市应急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的能力,有效发挥抢险救援战勤保障作用,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重特大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次生灾害,建筑倒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三、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消防应急战勤社会联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安监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交通局、人防办、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供水公司、移动通信公司、石油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上报组织工作。
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安监局、公安局、中医院;环保局、气象局、园林处、行政执法局、民政局、交通局、人防办、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移动通信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在*市消防应急战勤社会联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互相配合,密切协同,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和程度由市政府成立救援和处置工作总指挥部,消防应急战勤社会联动领导小组在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市公安局职责任务:
1、设定灾害现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2、疏散受灾群众;
3、防止灾害现场出现盗窃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4、维护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5、保障火场附近道路上的救援车辆畅通;
6、对处于闹市区较大的灾害现场实施交通管制。
7、完成总指挥部下达的各种作战任务;
市安监局职责和任务:
1、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指挥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
市消防大队职责任务:
1、了解灾害事故现场情况,组织侦察、判断灾害事故现场的主要方面。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救人、灭火等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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