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信用中介机构为载体,确立信用秩序,构建信用文化,全面提高信用社会化水平,加速形成社会信用体系,有力推进全市经济的持续繁荣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完善法规”的原则进行。政府重点做好规划和规章、数据平台搭建、标准制定、市场培育、监管等项工作,积极推动全市信用体系的建立。
(三)总体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引进或发展1—2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以评估、评级为主的信用中介机构,建立较为发达的、以信用为产品的交易市场,并健全政府、企业、个人信用激励、约束制度以及相关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政府、企业、个人遵循信用规则、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二、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全市信用体系。
(一)基础数据库建设阶段(2006—20*年)。重点是信用信息的收集,建设信用数据库等方面信用基础设施建设。
(二)推进市场化阶段(20*—2008年)。重点是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信用基础数据应用,扩大全社会的信用需求,由政府主导逐步向市场主导转变。
(三)加强监管阶段(2009—2010年)。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制度,积极运用激励和惩戒手段,构建起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着力打造信用政府。政府信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健全和完善政府决策程序,建立行政决策的社会咨询机制,保证政府决策和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制度建设,推行价格听证、信息公示、公开承诺等政务公开制度以及行政监察、问责、投诉等制度;强化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外监督,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务员行为,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起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建信用政府。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研究室、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系统。企业信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牢固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品牌意识、形象意识,增强企业维护自身信用的自觉性。积极创建以讲信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员工共同遵守的核心价值观。建立企业内部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牵头,市工商局、国资委、经委、商业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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