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事业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体筹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我市乡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满足全市农民群众基本文化生活需求提供保障。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农村公益性文化设施,选址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纳入全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建设在人口集中、方便群众的地段,并为单体独立建筑,不宜建在乡镇政府办公场所内。
(二)面积标准。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新建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人口较多、经济状况较好的乡镇,可根据自身条件适当增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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