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宣传、强力推进,在全县农村逐步巩固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农民参合率达到98%以上,提高受益程度,扩大受益面,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组织、积极引导、广泛宣传,个人、地方政府和国家三方筹资的原则。
2、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农民自愿参加,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的原则。
3、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节余、资金封闭运行”的原则。
4、坚持“分类指导、民主监督、积极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原则。
5、正确引导病人流向,合理利用卫生资源,让参合农民享受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四、组织管理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督导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基金管理、参合农民报销补偿等具体业务工作。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负责本乡镇具体业务工作。各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宣传动员、基金收缴、参合人员登记等具体工作。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属民办公助社会性质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定期监督、检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9月1日一2009年9月25日)
(未完,全文共2387字,当前显示76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