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为“平安*”创建做出贡献。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全县农村范围内的村民住宅,柴草堆垛,粮场,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各类小作坊、小经营场所。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乡镇和村两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2.农村防火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立岗镇消防规划的落实情况;
4.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5.村民住宅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和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6.储量较大的柴草堆垛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8.单位或场所以及村民住宅区供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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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步骤
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8月31日)
召开动员会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密具体的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的对象、重点、方法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工作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
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订治理方案和措施,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0日)
(未完,全文共2328字,当前显示7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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