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一、“双基”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要求,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目标,全面加强“双基”建设,推进全县统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全县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高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能力。
二、“双基”建设的总体目标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健全基层统计组织网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统计手段、加强统计法制、规范机制运行、扩大统计宣传、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业务建设,规范调查行为,全面夯实基层统计基础,从而达到统计机构更加健全、管理更加规范、信息更加畅通、数据更加准确、工作更加高效的建设标准,实现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工作规范化、报表台帐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的“六化”目标。
三、“双基”建设的实施范围与主要内容
全县“双基”建设在全县各部门、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的范围实施。主要内容是:
(一)基层统计网络建设
1、抓好县级统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充实人员力量,建设一支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要求的坚强队伍。
2、健全完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统计组织网络。适应基层政府组织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以及搞准源头数据的需要,配全配强统计人员。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应依法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各村(居)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完善统计调查组织网络。
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县级统计部门要积极工作,争取支持,创造条件,创新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统计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实行派出制,争取恢复乡镇统计站机构,实现统计业务和人员垂直管理。实现统一的工作模式,即统一组织协调统计活动,统一实施管理统计调查工作,统一处理、报送统计数据,统一安排统计工作经费的“四统一”机制,全面完成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统计组织网络建设任务。
3、企事业基本统计单位依法设置统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大中型企业单位要设置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员,并确定企业负责人负责本企业的统计工作;小型企事业单位配备专职统计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明确统计负责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为统计机构、人员创造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设备、计算机、信息传输等工作设备。
(二)基础工作建设
1、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建设。落实《宁夏部门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强化机构、人员建设,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统计调查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强化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严格执行政府统计数据信息报送交换共享制度和数据发布管理制度,加强对部门的统计普法宣传、执法检查和业务培训指导,履行部门统计管理职责,提高部门依法统计工作水平,推动全县统计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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