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行业法规、标准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市“7·24”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通过开展第二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持续推动“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开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营造北京奥运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局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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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运管处、第二运管处共同负责制定道路运输企业的专项督查具体工作方案;市航管处、第二航管处共同负责制定水路运输企业的专项督查具体工作方案;市客管处负责制定城市公交企业的专项督查具体工作方案;市公路处、质监分站共同负责制定完善管辖公路标志、标牌,危险路段整治和工程施工安全的专项督查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将确定的督查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连同工作方案一并于8月8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督查内容和重点
(一)督查内容
(未完,全文共1897字,当前显示5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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