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渔业船舶不按规定进行法定检验及渔业船舶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存在航行安全隐患(重点是老旧渔船);
(二)渔业船舶不按规定配备救生、信号、消防等安全设备;渔业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职务船员及船员末经培训无证上岗作业;
(三)利用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运输及其他非渔作业;
二、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采取渔业企业、船主自查与渔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做法是:
(一)有船渔业企业、渔业船舶船主进行自查;
(二)县区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有船渔业企业、渔业船舶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开展时间为:2009年3月9日—3月31日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严格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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