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就业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功能,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旅游景区配套服务、旅游产业化发展,根据旅游市场需求,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尤其是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从事旅游创业,带动旅游就业,推动新旅游,培育新业态,建设新村镇,发展新经济,走出一条“以旅促农、依农兴旅、旅农结合、共同繁荣”的乡村旅游发展新路,为加快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实现江西崛起、富民兴赣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十万人创(就)业行动”,使我省乡村旅游成为吸纳农民尤其是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创(就)业的有效途径,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动力,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成为旅游产业的新增长点。至今年年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新增旅游直接就业10万人(其中返乡农民工3万、农民3万、城镇失业人员3万、高校毕业生1万)以上,带动旅游间接就业50万人以上;
2.新增乡村旅游企业、旅游专业户及旅游关联企业3万个以上;
3.建设特色景观旅游名村1000个以上;
4.建设特色景观旅游名镇100个以上。
三、创(就)业途径
“乡村旅游十万人创(就)业行动”,主要依托广大农村的自然生态、田园风光、古村民居、民俗风情和特色基地等,特别是要依托已建成的生态旅游型新农村建设点,面向城市和景区的旅游消费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开发城市依托型、景区带动型、农业观光型、乡村休闲型、民俗特色型等旅游配套服务项目,完善“行、游、食、住、购、娱”等旅游要素,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具体为:
1.兴办农家乐、渔家乐旅游休闲项目;
2.开发生态农业观光、森林休憩、果园休闲项目;
3.开办旅游饭店、农家旅馆和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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