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节能行动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
制订《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全民节能意识。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都要参加1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二)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1.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务车管理,减少公务车使用,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倡导绿色出行。(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
2.新车购置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科学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残旧车辆。加快推进公务车改革。(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
(三)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
除有特殊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建委)
(四)减少电梯使用。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含3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使用节能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牵头单位:市建委、国土房管局)
(五)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
1.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加快对现有路灯和景观灯的节能改造,新建城市景观照明灯强制使用节能或可再生能源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要减少用电。(牵头单位:*供电局〔市路灯管理所〕,市建委、公安局)
2.各级行政机关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
(六)普及使用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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