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按照国家8部门联合召开的2009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2009年全国环境执法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以依法严查、挂牌督办、发动群众、公开监督为主要手段,重点抓好大气、水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行业污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污染、生活小区直排污水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实施,为实现“到2010年一大变”、举办“绿色亚运”、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大力整治水环境。
1.对2007年和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整治成效较差的,予以挂牌督办。
2.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地、集污范围及重点江、河、湖(库)流域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开展西部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依法清拆非法设置的排污口,清理禁养区畜禽水产养殖业,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3.整治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生活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行为,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落实环评批复及自建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宿舍区和“房改房”小区、“城中村”等直接排放污水行为。
4.加强对我市大中型水库污染隐患的排查,建立以防治水库富营养化为重点的风险应急机制,保障饮用水安全。
5.依法整治超标准、超总量排污的企业,集中整治排入市政管网污水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
(二)大力整治大气环境,落实好《*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1.整治饮食业油烟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切身环境权益。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穗府〔2008〕46号)和《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市2008-2010年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8〕53号),加大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饮食服务业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
2.加大对火电厂脱硫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旁路开启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转。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常使用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
3.加强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污染控制工作,重点推进火电企业降氮脱硝工作。
(三)着力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在巩固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效基础上,不断取得新成果。
1.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尤其在重点流域)的建设进度,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确保完成《*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重点整治建成运行3年后处理负荷仍达不到设计能力75%、不能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污泥达不到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污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水处理厂。
2.全面整顿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强烈;未采取有效防撒漏措施,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未经处理直排渗滤液等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
(四)严厉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涉砷行业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退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的专项检查。
(未完,全文共5250字,当前显示14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