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建设平安单位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建设“平安**”,争创全市社会治安模范县活动,是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采取的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开展建设“平安**”,争创全市社会治安模范县活动,必将对强化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维稳意识,激发政法干警工作热情,建立和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和制度,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范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和《禁毒工作三年规划》的实施,从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我院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努力实现创建“平安**”、“平安单位”的工作目标。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总要求,深化打击防范整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全民参与,多措并举,建立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良好局面,为顺利推进“三大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目标任务
1、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群众来信来访得到有效处理,上访大幅度下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民转刑案件控制在2‰以内。
2、经过五年努力,达到“平安单位”的创建标准,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
四、主要措施
(未完,全文共2067字,当前显示6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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