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脱钩、分类、转制、搞活”的要求,以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为依据,以实行聘用制为重点,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3、公开平等、民主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4、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5、以单位为主,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的原则。
二、内容和范围
(一)试点内容1、实行人员聘用制。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原来的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二是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三是由行政依附关系向人事主体转变;四是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实行聘用制的重要一环是科学设定单位内部岗位,合理确定人员总量和结构比例,按需设岗,人员竞争上岗,按岗聘用。人员聘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规范聘用程序。
2、抓好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必须在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员额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额内,根据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把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工作性质与业务内容有机统一起来,坚持精减高效的原则,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自主确定内设机构(新设的机构个数不得超过原有机构个数)、岗位数额和岗位职责。岗位设置中要重点保证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80%。对行政领导岗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上级任命、群众选举、公开招考或招聘等多种形式的任用制度;对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建立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评价制度;对于中层管理岗位,主要是实行职员制度,建立体现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业绩、资历的职员等级序列;对于工勤岗位,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招聘与合同管理制度。在分类分层管理中,视情况需要可设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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