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为依据,坚持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通过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应在定功能、定规格、定编制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一)规范有序。事业单位应当在编制员额范围内,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经核准的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设置岗位。
(二)科学合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单位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科学确定本单位所需岗位的名称、类别、职责、任职条件、任务和岗位等级。
(三)精简效能。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单位的社会功能定位和公益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竞争能力、降低运行成本等因素设置岗位。
(四)动态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社会事业发展、单位功能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适时对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岗位设置适应社会公共服务需要。
四、方法步骤
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按照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组建工作班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由单位领导、组织人事、纪检干部和职工代表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在组织人事职能科室设立工作办公室,负责抓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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