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扩大农村消费,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
二、项目和责任分工
(一)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环节秩序
目标任务。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使农资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农资生产单位守法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
工作措施。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和巡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和集中整治。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标识标签检查、产品质量抽检为重点,在农资销售高峰和农资集中生产、销售区域开展专项治理。对化肥区域性质量问题,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的方针,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开展打假保名扶优工作,为名优农资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进度安排。1—2季度部署全年农资专项整治打假行动及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三下乡”活动,6月—7月督查各地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并进行半年工作总结,8—10月开展秋季农资打假,11—12月检查验收全年工作并进行全年总结。
(二)整顿和规范农资流通环节秩序
目标任务。建立农资“经营户口”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摧毁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吊销一批销售不合格农资等违法经销企业的营业执照,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大案要案;切实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争取2009年实现农资投诉案件在去年的基础上明显下降。
工作措施。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的动态监管,按照市场监管信息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四制两查”(“四制”即商品准入制、商品质量检测制、商品备案制、不合格商品退市制;“两查”即市场巡查和农资产品质量检测抽查)监管体系。根据农时季节及农业生产需要在春耕秋播等农资购销高峰期组织实施定向监测,建立农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等重点品种,突出县、乡、村级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销售使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和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市场存在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识别真假农资能力及维权意识,提高农资经营企业和人员守法诚信意识。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未完,全文共3666字,当前显示122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