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为目标,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
二、项目和责任分工
(一)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环节秩序。(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农机局)
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使农资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农资生产单位守法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大幅下降。
工作措施。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的巡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和集中整治。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产品标识标签检查、产品质量抽检为重点,在农资销售高峰和农资集中生产、销售区域开展专项治理。
进度安排。2季度前部署全年农资专项整治打假行动,6至7月督查各部门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并进行工作总结,8至10月开展秋季农资打假,11至12月检查验收全年工作并进行全年总结。
(二)整顿和规范农资流通环节秩序。(牵头单位:县工商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物价局、县农机局)
目标。建立农资“经营户口”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取缔一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吊销一批销售不合格农资的违法经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切实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争取20*年实现农资投诉案件在去年的基础上明显下降。
工作措施。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的动态监管,按照市场监管信息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四制两查”监管体系。根据农时季节及农业生产需要在春耕秋播等农资购销高峰期组织实施定向监测,建立农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品种,突出县、乡、村级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销售使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和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识别农资的能力及维权意识,提高农资经营企业和人员守法诚信意识。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度安排。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开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及坑农害农行为专项执法行动。7月以前为实施阶段,8月至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
(三)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及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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