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工作实施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深度调研,为统计法规的修订建言献策;创新统计普法模式,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转变执法观念,发挥统计法律保障作用;加强领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统计局修订统计法律制度、全力配合修订《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前期调研工作、继续对我市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统计基础工作;宣传教育,因地制宜,抓住机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重点开展政府统计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做好全市统计“五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保障作用,今年统计执法的重点是以各项普查和专项调查为中心,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目的,继续实行各区、县(市)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目标责任制、实施重大违法案件曝光制度、继续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依法行政,统计法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依法行使统计行政职权、依法规范统计部门自身行为、严格实施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制度。具体材料请详见:
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辽宁省统计局《20*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20*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三个贴近,四个转变”的统计工作指导思想,以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实行依法统计,保障全年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深度调研,为统计法规的修订建言献策
1.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统计局修订统计法律制度。按照省统计局和市人大的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召开修改《统计法》座谈会、研讨会,以及在互联网上参与全国人大统计法修改工作,广泛征求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对《统计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对即将启动的《统计法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制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统计法律法规的修订积极建言献策。
2.全力配合修订《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前期调研工作。结合统计法制工作实践,组织区、县(市)及开发区针对《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在法制工作中的适用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并着手准备对地方性统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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