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干部作风促进机关建设活动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目的意义;整顿原则;整顿范围;整顿任务内容;组织机构;措施要求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实现总量翻番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软环境支撑。整顿原则,一是查履责情况与查机关纪律、机关制度贯彻执行、部门落实机关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三是教育监督与改进工作、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学习整顿和做好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整顿范围,这次整顿在市直各部门全面展开。任务内容,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验收。措施要求,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巩固成果,强化督查、严肃纪律,追究责任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切实转变机关建设中存在的不实之风,强化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发展理念,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市委决定在市直机关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机关建设专项整顿活动,突出解决“中梗阻”和履责不到位问题,以此带动机关建设的整体升位,营造实现总量翻番的最优环境。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查改“十种”不实之风为切入点,以加强市直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投资商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整顿机关建设,切实解决“中梗阻”、履责不到位、服务意识差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实现总量翻番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软环境支撑。
二、整顿原则
一是查履责情况与查机关纪律、机关制度贯彻执行、部门落实机关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教育监督与改进工作、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
四是学习整顿和做好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整顿范围
这次整顿在市直各部门全面展开。重点是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并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且有经济和社会管理权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
(一)整顿范围
市直各部门。
(二)重点部门
1、执法监督部门(11个)
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环保局、安监局、地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药监局。
2、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19个)
林业局、国土局、交通局、卫生局、建设局、广电局、商务局、教育局、经济局、农业局、民政局、牧业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局、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水利局。
(三)重点岗位(19个)
(未完,全文共3449字,当前显示10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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