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组织领导;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专项整治的方式;专项整治和检查的步骤;工作要求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特别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强动态监管。组织领导,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检查内容,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检查的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检查的内容、对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检查的内容。整治方式,企业自查自整、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严格要求,勤政廉洁、做好总结,及时上报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了贯彻全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全面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继续保持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根据省、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政府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行分类整治,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在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及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掌握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量以及城市市政公用企业数量,根据情况进行分类整治。对非法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查处;对非法营运的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坚决取缔;对建设手续不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无条件撤离现场,监理单位停止监理业务,督促建设单位限期完善手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对证照不全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市政公用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整顿期满仍达不到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对证照、手续齐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和城市市政公用企业,要加强监管。特别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强动态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一)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的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指导各部门、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市城建局局长
副组长:*市城建局副局长
*市城建局工会主席
*市城建局纪检组长
成员:各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
*市城建局安监股股长
*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
*市城建局监察室主任
*市城建局规划股股长
*市城建局城建股股长
*市城建局质监站站长
*市城建局综合股股长
*市城建局服务大厅主任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市政公司经理
*市供热公司经理
*市园林处主任
*市客运处主任
*市城管大队大队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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