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民五五普法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方法;普法对象和要求;组织领导和保障;工作步骤和安排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某某镇“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适应全镇工作大局,适应农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紧紧围绕某某镇“十一五”规划,服务于“城乡一体化”战略目标,服务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这一总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进步、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农村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紧密结合本镇、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实践、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2006-2010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是提高农村公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继续大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某某镇“十一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市委发〔2006〕58号)和郊区《关于在农村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某某镇“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农、依法治镇、依法治村,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宣传教育阵地,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依法治理工作的渗透力,为创建“平安镇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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