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方法步骤;职责权限;监督制约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实现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初步形成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村民权益的自我保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民主监督、坚持依法监督、坚持实事求是、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一般2―4名,具体人数视方法步骤济发展情况确定,并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监督委员会按照职责权限正确履行监督责任,不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同时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村民会议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拟在xx实施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实现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农村工作,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1、初步形成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2、逐步形成村民权益的自我保障机制。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党的农村各项政策,充分体现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坚持群众民主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根据群众意愿和要求,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民主监督组织,同时接受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
(未完,全文共3012字,当前显示9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