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开展创先争优评比方案
“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优秀支部、先进处室和优秀组织工作者”活动,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热情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部务会关于在部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决定,部机关将在2007年评比表彰一批优秀党支部、先进处室和优秀组织工作者。现制定有关工作方案:
一、考核评比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接、学习、贯彻十七大”为主线,以“六个组工”理念为标准,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组工干部为重点,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鼓励优秀,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全面完成2007年各项组织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评比推荐的名额和范围
拟在2007年共评选表彰优秀支部2个,先进处室4个,优秀组织工作者7名(7个支部可推荐评优建议人选14名)。部机关1-7支部、各处室、在编机关工作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方案中提到的处室包括中心。
三、评比条件
优秀支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支部党员形象好。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待人诚恳,讲党性、讲原则、讲学习、讲正气,不以权谋私,在支部党员中形成了积极向上、和谐互助、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良好作风。
2、支部活动效果好。支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注重活动实效。全年开展活动至少4次以上,有主题、有记录,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支部内部开展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交换意见、沟通感情,形成团结、和谐、文明、进取的良好氛围,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3、支部工作完成好。认真贯彻执行市委、部务会的指示,能够结合支部党员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令行禁止。党员自觉按时缴纳党费,积极参加部机关党委开展的各项活动(见附件一)。
(未完,全文共2550字,当前显示81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