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
国务院决定于今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上级普查机构和县政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用以指导全乡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
一、普查的目的
人口普查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这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地区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于我乡来说,通过这次人口普查,还可以查清我乡较为突出的流动人口问题、城镇化进程、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等,为研究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提供依据,并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二、普查的对象和规模
普查对象。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区的划分和设置。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以地域划分为原则。以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划分普查区。全乡所管辖的19个村。都各设一个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农村区域可按200-300人左右常住人口)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共44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全覆盖全乡。
三、普查标准时间、登记原则和方法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今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四、普查内容和普查组织形式
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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