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年度社保征缴实施策略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推动加快建设幸福,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强化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汕市办〔2007〕16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汕府办〔〕16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保险征缴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和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努力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幸福这一中心,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以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征缴措施,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的原则,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和征缴率;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扩面征缴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既要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充分发挥社保政策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三是坚持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扩面征缴工作。
三、扩面征缴范围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各类股份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重点要扩大对上市公司、规模以上企业和经营效益好的餐饮业、房地产开发、建筑业、新型物流业和物业管理等企业的征缴范围。
四、计划任务
(一)新增征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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