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财政体制实施方针
为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构建“和谐市区、效益市区”,加快城市化进程,理顺和规范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财政体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调控和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和加强城市管理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第二轮市区财政体制调整的必要性
我市已经实行的以属地征收、分税分成,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为核心内容的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基本规范了市区财政分配机制,较好地调动了市区两级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比较充分的财力保障。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第二轮市区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对我市财力增量影响较大,市本级财力占全市比重逐年下滑,宏观调控能力受到削弱;二是财政体制与计划投资、国土基金等体制不完全匹配,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受到影响;三是全市产业布局、区域协调发展、城市事务性管理下沉、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对市区财政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区财政体制,使之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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