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税收管理方针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与组织收入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减少税款流失,规范执法行为,保持财政税收的正常增长,确保今年县人大通过的64540万元的财税收入任务的完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收执法综合检查工作。为搞好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纳雍县财政税收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局,卢宏兼任办公室主任,郭云翔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乡镇煤矿转让税费;二是房地产建设及交易税费;三是重点建设项目税费;四是房屋门面出租;五是违法违章建筑应缴税费及罚款。
三、检查的组织方式
在县财政税收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设四个专项检查组,具体实施检查工作。
(一)乡镇煤矿转让税费检查组。成员由安监局、煤炭局、国土局、工商局、地税局、公安局经侦大队等单位抽人组成。负责对年以来乡镇煤矿转让(2006年煤矿整合除外)产生的营业税、契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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