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菜市场建设指导工作方案
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确定我市为全国规范化菜市场建设项目试点乡村之一。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2010年8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为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原则,以商务部、财政部《规范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为标准,通过政府支持引导、城区主办、市场运作、规范实施,新建和改建一批规范化菜市场,切实提高我市菜市场的建设管理水平,为群众构建平安放心、便当的蔬菜消费环境。
二、立项原则
(一)符合乡村总体规划和《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立足实际。与乡村化建设相适应。
(二)新建与改建相结合。以产权清晰、业主积极性高的市场为主。
(三)政府投资、政策扶持与企业化运作相结合。以企业自筹资金为主。
三、目标任务
新建和改建规范化菜市场40个。其中迎泽区、杏花岭区、小店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各7个,2011年6月底前。尖草坪区5个。
四、实施方法
(一)项目申报。市辖六区向市商务部门报送拟在辖区内新建改建规范化菜市场项目有关资料。
(二)项目审核。各新建改建规范化菜市场项目报经规划、国土部门审核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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