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策略
为了认真组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71号)精神,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严格耕地保护,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有效遏制土地违规违法行为,构建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州直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推动各县市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工作原则。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坚持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的原则。以各县市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为基础,重点清查违法批地、违法占地等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区别对待,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二、检查范围和方法步骤
(四)检查范围。州直所有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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