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整治消防实施方案
将农村消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切实落实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各镇办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证机制。各镇办要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安排一些用于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34号)和《关于印发市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公通〔〕31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结合区实际,特制订《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
二、基本原则
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坚持配套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动身开展农村消防工作。
三、总体目标
全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火灾防控体系,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普遍建立,农民消防平安意识全面增强,农村消防平安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显著增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的目标。
四、工作规范
制度完善,镇办消防工作组织健全。责任明确,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证有力,工作秩序规范。行政村达到十个一”规范,即“成立一个消防平安管理组织、建立一套防火检查制度,签订一份消防平安责任书、制定一份防火公约、购置一批灭火器材或消防车辆装备、建成一支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设置一处消防水源、制作一块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警示标语”
五、工作内容
(一)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应明确消防工作负责人员。制订防火公约,落实平安防范措施,不时强化农民群众消防平安自我管理手段。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作用,每半年对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平安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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